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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顶山市一高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3-05-22    浏览:

平顶山市一高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

 

校园网是我校教职工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教育教学、提升自身素养、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平台和工具。为提高我校网络文化水平,促进校园网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此教职工文明上网规范。

一、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,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,不发表任何诋毁国家、党和政府的言论,不发表任何有碍国家统一、民族统一和社会稳定的言论。

二、严禁止在网络上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。不制作、查阅、复制、传播有碍社会治安、社会公德或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。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等有害信息。不浏览色情、暴力、反动站点。

三、提倡文明上网,规范使用各种互联网交流方式,不利用网络散布歪曲事实、造谣生事、诽谤他人、冒名顶替、诬蔑欺骗、挑拨是非、骚扰恐吓等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不良信息,不在互联网上利用网络媒体进行煽动闹事。发现与事实不符、对学校声誉有不良影响的信息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。

四、不得在上班时间,利用BT类软件下载或观看电影,占用网络带宽,干扰正常的网络办公需要。

五、提倡主动进行网络学习,进行诚实友好交流,同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不随意约会网友;积极维护校园网络安全,不破坏校园网络秩序;要使上网行为有益身心健康,不沉溺虚拟时空,干扰正常工作和生活。

六、不得利用黑客或病毒技术进行网络攻击及从事其它网络犯罪行为。不使用可能引发病毒感染的各种来历不明的软件。

七、不得随便更改办公电脑的IP地址及MAC地址。

八、不得私自安装无线wifi等智能设备。

九、除信息中心网络管理人员外,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登录我校网络主干设备,并对其进行篡改,破坏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。

十、一旦发现违反文明上网行为规范的个人,将严肃处理,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